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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臺灣原住民部落服務獎助計畫開放申請

2025-10-01

一、宗旨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為促進臺灣偏遠地區原住民社區之發展,特擬定「臺灣原住民部落服務獎助計畫」,為鼓勵有志人士對臺灣原住民社區或部落發展提供服務,並加強本所與原住民之交流與合作。

二、申請資格

國內大專院校碩、博士研究生,或畢業三年內之學、碩、博士,或長期有志於從事部落服務工作者,不限原住民籍,對原住民部落與社團相關事務具有服務熱忱者均可申請。

三、本年度獎助及執行期限

自民國115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四、服務內容:

(一)協助原住民部落規劃推動社區發展計劃;
(二)長期投入部落社區活動。

五、權利與義務

(一)每月獎助新臺幣最高一萬二仟元(含執行服務工作所需赴部落交通、居留之開支),具學生身份須符合「中央研究院獎助學金支給要點」之支領限制。
(二)每年本所資料蒐集影印費用一千元
(三)每年得申請部落活動經費至多二萬元整,並依據中研院會計規定辦理經費請撥及核銷程序。
(四)依規定使用本所圖書館與博物館之相關資源(含數位資料庫)。
(五)全程參與本所舉辦之期初工作坊(人類學相關基礎訓練課程)、期中及期末報告工作坊,繳交期中、期末書面報告,並配合後續成果發表。
(六)學員應積極參與所服務之部落/社團活動。
(七)學員應盡之義務需受本所督導。未能善盡義務者,本所將依規定暫停或追繳獎助金。

六、申請資料

(一)申請計畫書一份(請使用本計畫之專屬表格),另將申請資料電子檔(PDF格式)email 本案之聯繫人。
(二)擇定服務單位之部落人士或社團負責人推薦信一封(使用本計畫之專屬格式)。
(三)申請人現有專職工作者,須由服務機構出具證明,同意該項申請。
(四)申請人為在學學生者,須由就讀系所出具證明,同意該項申請。
 

七、遴選標準

所有申請案件,由本所學術發展委員另提專案委員會進行會審理。依據下列標準進行審查,擇優錄取:
(一)申請人對其擇定服務單位之歷史背景、組織運作狀況與內部人際關係,是否有充分的理解與掌握。
(二)申請人是否具備參與社區發展工作之實務經驗,有無撰寫計畫與經費申請書之經驗與績效。
(三)依據過往紀錄,申請人擇定服務單位屬於資源相對缺少者,將優先考慮。

八、成效考評

獲得獎助者,需依義務參與本所規畫之活動,並於年度結束前依本所指定之格式撰寫期末報告,作為考評依據。

九、禁制條件

(一)接受本獎助者,其本人及配偶不得為擇定服務單位之社區發展計畫主持人或財務管理人。
(二)接受本獎助期間,本人不得有兵役、服刑或其他將影響獎助資格之身分變更。
(三)如有違反上述條件者,即刻終止本獎助計畫;如有觸法行為,刑責自負。

十、申請截止與公佈日期

114年 10 月 1 日公告至 10 月 31 日截止收件。
114 年 12 月 31 日前公佈。

十一、郵寄地址

以掛號寄至 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 128 號,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王明彥先生收電話:02-2652-3324,Email : wubai09110131@gate.sinica.edu.tw
臺灣原住民部落服務獎助計畫專網  
https://www.ioe.sinica.edu.tw/?SiteID=EB7CBA30-8C85-4332-A94F-7776C7B1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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