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6.11訂定
112.9.13學術字第1121401787號函修正
一、宗旨:為培育本院人文社會科學之研究人才,協助博士候選人完成其 博士論文,並做為各所人才儲備,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資格:
三、補助期限:
※為使獲獎助者能順利完成博士論文,以達本培育計畫之成效。獲獎期間宜有半數時間(每週至少2至3日),至本院進行研究,與該所指導教授進行討論。
四、申請辦法:
請檢附紙本:申請表 (如上附檔-民族所版本)、博士班成績單、研究計畫書 (10頁為限,雙面列印)、相關著作(若無則免)、學經歷資料 (含博士候選人資格證明文件)〔以上請備妥一式2份〕及所屬學校教授推薦信函二封 (密封交由申請人併寄或由教授親簽後掃描成PDF檔,以email逕寄民族所),向本院相關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處) 提出申請。
五、審核程序:
六、獲獎助之博士候選人每月由本院發給獎助金新臺幣五萬元整,並得使用本院圖書資料,參與各項學術研究活動。 獲獎助期間 不得同時兼領下列類型之獎補助金或工作酬金:
七、獲獎助之博士候選人如涉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者,準用「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之規定辦理。
承辦單位:秘書室 (email:mftsai@gate.sinica.edu.tw)
郵寄地址:台北市南港區115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民族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