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藏資料服務作業要點
90 年第 2 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90.8.3)通過
104 年第 1 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104.4.23)修訂
一、資料範圍:包括寺廟台帳、祭祀公業、宗教寺廟調查書、土地申告書、翻譯稿件…等特
藏資料。
二、調閱服務:
1. 採閉架式管理,限館內閱覽,不得外借。
2. 調閱時間:開館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4:30,當日歸還。
3. 調閱申請:讀者填寫調閱申請表,向圖書館櫃檯工作人員登記,辦理調閱。
4. 調閱冊數:一次以五冊書為限。
三、複印服務:
1. 本類資料中之翻譯稿件,僅提供館內閱覽,不得複印。
2. 所外人士申請複印,需經圖書館主任或其職務代理人簽名同意後,方可複
印。
3. 本類資料申請複印,所內人員自行複印,所外人員由圖書館專人代為複印。
4. 收費:以所方複印收費標準計價。
5. 取件:總頁數十頁以內者,當日下午 4:50 前取件;頁數超過十頁以上者,
一星期內取件。需要郵寄者,郵費另計。
四、版權管理:
1. 複印總頁數以不違反著作權法為原則。
2. 本類資料僅供研究參考使用,不得擅自複製作為不當商業營利行為。如違
法屬實,本所保有法律追訴權。
3. 研究論著引用時,務必書明資料取自於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五、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呈報所方核准後施行;修正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