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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民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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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各大學人類學相關系所合作培訓計畫申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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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民族所暨各大學人類學相關系所合作培訓計畫

99年第六次學發會會議修訂通過

111年第四次學發會會議修訂通過

 

 

本所為支援國內大學院校加強培養人類學研究人才,特訂定「中央研究院民族所暨各大學人類學相關系所合作培訓計畫」,邀請相關系所提出單位計畫書,由本所提供經費,以提昇人類學門研究生的田野訓練及研究。

 

要點:

一、本計畫補助對象,以國內各大學設有人類學相關領域研究所者為限。補助重點在提供各系所培訓學生田野研究相關經費,包括田野可行性調查、語言學習及碩、博士論文田野等。

二、本計畫接受以系所為單位提出計畫書,由各單位自行規劃學生個別之經費補助項目、金額及方式。

三、符合前述申請條件之計畫,應於每年1110日前提出申請,並填寫「合作培訓計畫申請表」一式二份函送本所。

四、本所針對「培訓計畫申請書」進行評審後,擇優補助。各單位申請經費以50萬元為上限。補助期限以一年為期(次年1月至12月)。計畫期滿須繳交執行成果報告,此報告將作為日後申請培訓計畫評審項目之一。

五、凡獲此合作計畫補助之碩博士論文,應在論文中註明曾接受本所之補助,並於論文完成後檢送二份送交本所。

聯絡人:

114年(2025)申請案聯繫人:林音秀,2652-3484

115年(2026)申請案聯繫人:王明彥,265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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