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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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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之圖書, 不得圈點、評註、毀損,如有遺失或損壞情事 ,借書人需依圖書遺失、毀損作業要點負責賠償。

圖書遺失﹑毀損賠償要點:
  • 可採購原書者,以賠書為原則,或以市價賠償。

  • 絕版書、善本書、無購價圖書、套書等無法購得,由借書人以原書5倍價格賠償,外文圖書匯率以辦理遺失賠償之當日匯率折算為準。

  • 期刊以今年訂價兩倍賠償。

  • 以上各項書刊賠償,並另加收處理手續費每冊300元。

  • 賠償期限:以確定遺失﹑毀損之日起十五日內辦妥賠償手續,否則暫停借閱權利到辦妥賠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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