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年7月11日所務會議通過→85年第四次所務會議修訂→87年第三次所務會議修訂→92年第一次所務會議再修訂)
本所為促進博物館的健全發展,特設博物館委員會,督導博物館發展方針的推動。其組織與任務如下:
現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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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學科專長 |
現職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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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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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類學、人文人類學、性別人類學、情感人類學、量子人類學、敘說、生命口述、表意/展演、女書、台灣人類學發展史、科際對話 |
研究員兼副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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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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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文化治理、物質文化、博物館人類學、(人類學的)考古學民族誌 |
副研究員兼博物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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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研究、比較南島研究、法律人類學、歷史人類學、文化治理與文化資產、島嶼關係 |
副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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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西南少數民族 |
副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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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文化人類學、民族學、日本研究、沖繩研究、台灣原住民研究 |
助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