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多年來,本人之研究成果主要有四方面。第一是關於「華人的成就觀念與成就動機」方面的研究;第二是關於「歷史及文化心理學」方面的研究;第三是有關「情、欲與文化」方面的研究;第四是有關「身體、倫理主體及文化療癒」方面的研究。其中,第四方面又可包括(1)從本土心理療癒到宗教網絡療癒的探討,以及(2)回返人的生活世界,倡導「人文臨床」與「倫理療癒」的提法。
所謂「人文臨床」,即是要讓人文思想運動與學院知識生產能夠貼近臨床現場,也讓實務工作者的臨床工作注入人文深度。以往本研究群與慈濟大學「人文臨床與療癒研究室」的各項活動即在提供一個個「平台」,創造出可能的操作方式和理論知識,讓不同平台(教學、研究和實務工作)可以有「人文」和「臨床」間異質交接的可能,並探討不同平面中產生「膚慰」(comforting)的諸多可能路徑,以此做為人文和臨床實踐的終極目標。
此外,「人文臨床與倫理療癒」的價值及其論述場所,正是做為療癒現場的臨床──但其前提是必須回到「臨床」的原始意義來重新思考「臨床關係」。正如傅柯(Michel Foucault)在《臨床之誕生》(Naissance de la clinique)中指出,「臨床」並不單純只是一個療癒現場,而是一種組織著語言、觀看、人與人的關係,而讓病痛與死亡成為可見、可言說的空間,而這使得「醫學思想完全有權利涉入人的哲學狀態」(沈志中,2018)。
進而言之,「人文臨床」的初衷是希望能將人文社會學科與受苦現場結合起來,使人們得以使用具有人文深度的「膚慰」技藝來緩解苦難。所謂人文深度涉及多種本體,包括:道德本體、人際本體、社經本體、文化本體、及心靈本體等;認清這些本體各自的運作邏輯與交織的方式,將使人文社會學科有能力抵達生命處境的「現場」,進行奧援,並成就慈悲濟世的普世價值。
甚且,回返生活世界的探究並沒有在人情倫理的範圍中止步。我們認為:倫理受苦的療癒並非在於重返人情倫理的調冶,而是相反地必須去除有系統的人情倫理,揭露「臨在倫理」(ethical acts in presence)的深度,使得倫理性的情感本身不為宿緣結構,亦即不為原本的人情倫理形式所擄獲或捆綁,而另以「邊界反應」來帶領受苦者與其陪伴者,使得倫理的現身是能俱足「外轉內翻」(inside out),從「事不關己」裡獲得「關己性」,成就所謂的「非關係」倫理或「鄰人倫理」。這種「非關係」倫理或「鄰人倫理」乃以身體經驗為感覺的登錄對象,寫入渾體感官,因而俱足療癒因子的基本條件(余德慧等,2004)。
近十年來本人之研究主題主要涵蓋在社會及文化心理學兩個領域,具體的研究課題計有中國人的成就觀念、成就價值與成就動機, 中國人的自我與人的觀念,中國人的性觀念與理想女性形象,中國人報的觀念與行為等等。探討這些課題時,本人基本上是從本土研究定向(indigenous research orientation) 的角度出發,將中國的歷史與文化脈絡放入研究思考架構之中, 從而希望能夠對中國人的心理與行為有著比較貼切與真實的理解。
採取本土研究定向的做法是近十年來社會及文化心理學界相當普遍的共識,這種共識的形成與發展不只出現在第三世界地區的心理學界, 即使在歐美世界的學術社群中,亦逐漸凝聚出這種傾向。例如,從J. W. Stigler, R. A. Shweder 與G. Herdt 所編的 Cultural Psychology 及U. Kim 與J. Berry 所編的 Indigenous Psychology(1994)這兩本書的內容,我們不難感受到這種研究取向的濃厚色彩。即使在人類學界,採取本土的觀點探討某一文化或社會的「本土心理學」,也漸蔚為風氣。例如由P. Hellas 與 A. Lock所編Indigenous Psychology: The Anthropology of the Self (1981)一書,我們亦可以意識到這種學術脈動。
顯而易見地,以植根於本土社會與文化之研究問題為中心,以本土的材料與 民眾為分析的對象,從而呈現與建構理論性的概念或工具, 最終並以建構具有文化特色的本土心理學,將是未來臺灣、香港及大陸地區之心理學者共同關心 的課題與研究方向之一。相信如此,華人本土心理學方能逐漸生根、成長與茁壯;有朝一日它將能為世界心理學園地提供一定的貢獻。